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劍指幼兒園亂收費現象,回應“上得起”“上好園”的民生關切。
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家長反映,部分普惠性幼兒園收費項目設置不規范、收費水平偏高。明明每月保教費明碼標價,入園后卻衍生出五花八門的“興趣班”“托管課”;表面合規收費,實則通過家委會、第三方機構“暗度陳倉”……種種亂象,讓“普惠”二字在一些家長心中打了折扣。
新規的核心價值,首先是厘清“收什么費”。文件明確收費僅限保育教育、住宿費等五類,嚴禁通過家委會或第三方機構收取費用,從源頭上堵住“旁門左道”。其次是明確了“怎么收費”:普惠性幼兒園實行政府指導價,遏制過高收費;營利性民辦幼兒園雖實行市場調節價,但必要時可開展成本調查,防止無序逐利。
更重要的是,新規將收費置于陽光之下。要求幼兒園公示收費清單,接受社會監督,這無疑是給幼兒園亂收費戴上了“緊箍咒”。這不僅是經濟賬,更是公平賬——讓教育回歸育人初心,讓“普惠”二字實至名歸。
從“有園上”邁向“上好園”,規范收費是關鍵一步。此次新規以剛性制度,不僅守護學前教育的公益底色,更守護萬千家庭的獲得感。只有收費清、監管明,普惠公平的教育才能真正落地生根。(評論員:王志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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