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梁丹)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意義重大。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湖南省委員會副主委、湖南省教育廳副廳長王仁祥發現,目前,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存在法律法規不完善、責任義務不明確、處置辦法不規范等問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家長普遍采取過激方式維權,甚至以“校鬧”謀求不當利益,嚴重損害了家校關系,同時,很多學校為規避風險縮減正常的戶外課程或實踐活動,不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
王仁祥建議,一是制定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他表示,當前,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的主要依據為教育部2010年修訂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屬于部門規章,在實際操作中存在法律效力不足的問題,且發布施行時間久遠。
“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牽頭制定中小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推動地方出臺配套實施細則,讓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預防、救濟全流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蓖跞氏檎f。
二是清晰界定“家校社政”各方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中的責任。引導家長既要提升安全意識,又要增強法治觀念,理性表達訴求、依法解決糾紛。學校要壓實主體責任,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同時健全安全風險排查、防范和報告制度,完善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加強教職員工校園安全法規培訓,提升應急處置和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公安機關要加強學校及周邊安全防控。司法行政部門要組織法律援助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事故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網信等部門建立輿情應對和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民政、婦聯、街道等部門加強對特殊學生的關愛和保護。
三是按照“自愿、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確定統一、簡明的事故處理工作規程,明確事故責任認定標準、處理程序、賠償尺度、責任追究。建立“調解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領域專家”的協同調解模式。強化訴調對接,完善調賠銜接,為調解協議開通司法確認綠色通道,將調解協議作為保險理賠直接依據。
四是推動調解委員會經費、場地、專家咨詢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機構實體化運行,實現事故糾紛從受理、調查、調解到理賠、救助的“一站式”解決。建立全覆蓋的校園保險體系,按規定足額投保校方責任險,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增設校方無過失責任險、體育運動傷害險等涉校專項險種,提升學校風險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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