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要在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各方面,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近年來,浙江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按照教育部總體部署,堅持“走前列、作示范”標準定位,統籌謀劃、綜合施策,實現制度執行100%、領導班子配備100%,推進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形神兼備”、落到實處,有力推動浙江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
構建“省委統籌領導、部門協同發力、省市縣校四級聯動”的一體化推進工作格局
浙江省2018年率先在省域層面開展探索,邁小步不停步,逐步擴大實施范圍,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將先發先行優勢轉化為貫徹落實優勢。
(一)強化省委統籌領導,因地制宜謀劃落實舉措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善于運用科學的方法推進改革,系統布局、謀定而動。2022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簡稱《意見》)后,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專題研究貫徹舉措,當年8月以省委辦公廳名義正式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若干意見》,對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內涵要求,黨組織和行政班子議事決策制度、協調運行機制、工作保障、組織領導等作出統籌安排。要求各級黨委強化政治擔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協調解決制度落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建立與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相適應的保障機制,健全黨務工作機構,充實黨務工作力量,落實黨務工作者考核激勵制度。同時,將貫徹執行情況納入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教育工委的工作重點,作為巡察監督、教育督導和對學校領導班子、領導人員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納入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點內容。
(二)堅持部門協同推進,因應施策抓好組織實施
實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對中小學校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涉及制度變化、干部調配、機構編制等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齊心協力推進落實。省教育廳將貫徹執行情況納入義務教育優質均衡評估、現代化學校認定、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督查激勵等工作的重要指標,加強與組織、宣傳、編辦、網信、財政、人力社保等省級部門的溝通協同,深入研究解決基層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各地落實情況定期交流和晾曬通報。省委組織部將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納入全省“紅色根脈強基指數”評價體系,省委編辦指導各地2022年以來增核中小學校級領導職數2046個。2023年11月全國中小學黨建德育工作會議后,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組織部及時下發《關于深入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提出“2023年基本完成、2024年全面實現”的目標,指導各地各校加快落實任務。2025年4月,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組織部聯合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和《中小學校議事規則示范文本(試行)》,提出貫徹落實要求。
(三)省市縣校四級聯動,因勢利導做好動員部署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強調,要加強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針對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學校,在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作準備的前提下,成熟一個調整一個,推動工作落到實處。省教育廳連續3年召開全省中小學黨建工作會議,將貫徹執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全面統一思想,持續動員部署,明確實施“時間表”、推進“路線圖”。省市縣校四級黨組織聯動,落實“一縣一案”“一校一策”,通過工作提示、編印典型經驗做法、調研交流等方式,加強定期調度和分類指導。如寧波市指導各縣(市、區)“一校一案”精準施策,率先于2023年實現制度、干部100%“雙到位”,相關經驗做法被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教育工作情況》刊發。截至目前,省市縣(市、區)三級教育行政部門共召開590余次會議部署推進工作,逐級開展政策宣講和面對面談心談話,深化思想認識,形成共識,平穩有序推進實施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中小學校達到100%。中小學校書記的身份意識更加凸顯,有“一肩挑”的黨支部書記、校長談到,之前與教師談話以校長身份交流業務工作多,交心談心少;現在旗幟鮮明地把書記身份放在第一位,與教師的交心談心更多更深了,學校工作氛圍更加溫馨。在黨組織書記、校長分設的學校,書記作為學校領導班子的“班長”定位更加清晰,作用發揮明顯增強,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
選好配強中小學校領導班子,著力加強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
“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貫徹落實好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需要強有力的學校黨組織書記和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在推進過程中,浙江始終把中小學校領導班子建設考慮在前,做到干部先到位。
(一)堅持對標對表,選優配強中小學校領導班子
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對黨組織書記、校長的素質要求非常高,既要懂黨務、又要懂業務、還要懂管理。2022年,省教育廳對全省中小學校領導班子配備現狀進行了摸底調研,對照新要求,發現中小學校領導干部職數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符合條件的領導干部儲備也明顯不足,特別是優秀的書記人選儲備更為不足,使黨委、黨總支建制的中小學校書記、校長分設存在困難。針對這些問題,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等部門,指導各地根據中小學辦學規模特別是黨組織、黨員規模等實際情況,在研判學校領導班子情況和事業發展需要的基礎上,調整優化中小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配備模式,通過黨員校長轉任、本校書記留任、新提拔任用等方式,把一大批黨性強、懂教育、會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優秀黨員干部選拔為黨組織書記,將具有較強學校管理能力和較高專業水平的優秀干部選拔為校長,將熟悉黨務工作、具備較強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的黨員干部選配為專職副書記。
目前,全省各地中小學校按規定配備學校領導班子比例達100%,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書記4035人、占比80.51%,其中正高級職稱182人,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得到全面加強。
(二)聚焦“四好”標準,實施“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培育工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學校黨組織書記是學校領導班子的“班長”,履行學校黨的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確保黨組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的“關鍵少數”。浙江省始終把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作為推進的“小切口”,構建省市縣三級黨建和業務“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建設體系,聚焦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好、工作作風好、師生口碑好的“四好”標準,實施“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培育工程,著力把中小學校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育成黨建帶頭人、業務帶頭人。
2023年以來,堅持質量至上、好中選優,嚴把政治關、質量關和公正關,累計選樹省級“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典型299名,并帶動各地選樹了一大批黨建和業務“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典型。目前,省市縣三級選樹“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典型1379人。同時,指導各地積極探索設置“書記工作室”等形式,發揮優秀黨組織書記示范引領作用。如麗水龍泉市建強用好“書記工作室”,通過“1個核心書記+3位骨干成員+N名參與教師”的架構模式,不斷強化干部隊伍建設。
(三)抓好教育培訓,提升黨組織書記的履職能力和管理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干部教育培訓,使廣大干部政治素養、理論水平、專業能力、實踐本領跟上時代發展步伐。”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對中小學校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為適應新的工作要求、崗位要求,浙江省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黨組織書記培訓體系,進一步轉變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加強對中小學校貫徹執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工作指導。
2022年以來,省教育廳組織全省7900名黨組織書記參加全國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網絡培訓班。結合中小學校“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典型培育,加強“精準滴灌”,2023—2025年,每年組織2期省級“雙帶頭人”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通過政策解讀、專家講座、專題研討、現場教學、經驗交流等提升工作能力,遴選新任書記和黨員校長跟班培訓提升,省級已完成550名書記校長培訓。2026年起,將把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培訓納入中小學教師省級指令性培訓計劃,常態化開展培訓。各地也將結合實際舉辦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培訓班和集中輪訓,做好書記、校長分類培訓,并按照每名黨員每年不少于500元的標準落實培訓經費,切實提升黨組織書記的履職能力和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中小學校體制機制,激發學校高質量發展動能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強調,要在深入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健全發揮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體制機制,確保黨組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在浙江省開展試點過程中,基層反映最多的是“書記和校長到底是什么關系”,糾結于書記、校長誰是“一把手”,到底誰說了算。有的中小學校黨政分工不夠清晰,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事決策邊界模糊,一定程度上還出現了“黨虛政實”的問題。浙江省針對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學校體制機制,切實發揮中小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將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貫穿辦學治校全過程和各方面,推動學校高質量發展。
(一)厘清權責邊界,建立健全議事決策制度
學校黨組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學校黨組織書記主持黨組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組織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織決議貫徹落實,督促黨組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
根據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各地結合實際出臺實施方案,印發議事規則、清單范本和工作指引等制度機制311個,指導學校準確把握內涵,按照“簡潔、規范、可操作”的原則,修訂完善辦學章程,優化議事規則,厘清權責界限,清晰工作流程,全面建立健全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各校按照要求修訂完善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的議事規則,進一步細化提交兩個會議研究決策的事項清單,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所有“三重一大”事項均由黨組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而不是由書記或校長個人說了算,既防止黨組織大包大攬,又防止“黨虛政實”,形成黨組織作決策、校長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如衢州市開化縣指導學校在健全議事決策制度的基礎上聚焦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小微權力負面清單”“陽光工程負面清單”等15條權力清單和10項權力運行流程圖,明晰行權底線和工作流程。
“提領而頓,百毛皆順”。各地書記、校長普遍反映,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后,書記與校長、書記校長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教職工之間的交流溝通頻次明顯增加,能夠做到重要決策事先溝通、日常工作經常溝通、緊急事項及時溝通,班子成員之間補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補臺不拆臺的意識更強了;黨建帶群建、同心促發展的凝聚力更強了,學校黨員干部教師的“精氣神”更足了。
(二)落實“雙培養”機制,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任何事業都離不開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只要共產黨員首先站出來、敢于沖上去,就能把群眾帶動起來、凝聚起來、組織起來,打開一片天地,干出一番事業。”《意見》要求,加強對優秀教師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健全“雙培養”機制。浙江省深入落實“雙培養”機制,把優秀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學管理骨干。如嘉興市做強青年骨干教師“雙培養”,落實先鋒黨員結對青年骨干教師、青年黨員教師結對教學名師,形成“一線賽馬”“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吸引優秀青年教師和教學一線骨干教師主動向黨組織靠攏。2022年以來,全省教育系統5400余名骨干教師培養成為黨員,3萬余名黨員教師培養成為教學管理骨干。
同時,指導各地探索將黨組織、黨小組設在教學和科研一線,把黨員教師放在學科組長、年級組長以及班主任等關鍵崗位,選拔優秀黨員教師擔任基層黨支部書記,實現委員進年級、黨員進班級,班班有黨員、處處有旗幟,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推進黨員教師崗位建功、示范引領。如舟山市開展“亮黨員身份、樹黨員形象、展黨員風采”活動,引導黨員教師成為師德建設的示范者、課程改革的引領者、學生成長的引路人,2023年以來評選表彰的各級師德先進典型中黨員教師占比達78%。
(三)深化示范引領,推動黨建和業務工作雙融互促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從各方面反映看,一些地方和部門黨建工作還存在重形式輕內容、重過程輕結果、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看似熱熱鬧鬧,實際效果卻不佳,還存在黨建與中心工作“兩張皮”的問題。把握好黨建和業務的關系,不能“兩張皮”。浙江省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把業務工作的難點作為黨建工作的重點,創新黨建和業務融合載體,更好地把黨建優勢轉化為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的更強動力、更高效能。
一方面,按照“政治引領強、隊伍建設強、推動發展強、監督保障強”的標準,開展省市縣三級中小學校示范性黨組織遴選,將選樹工作與學校推進立德樹人、清廉學校建設、五育融合等工作有機融合,發揮選樹牽引作用,帶動各地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促進中小學校黨建工作整體建強。2022年以來,全省累計選樹省市縣三級示范性黨組織1769個。
另一方面,指導各地各校通過“黨建+”品牌創建、書記領辦攻堅破難項目、書記“揭榜掛帥”等載體,將黨的領導融入學校課程教學、教師研修發展、學生全面培養、學校文化建設、家校社協同育人等方面,將黨建工作成效納入學校考核指標,學校發展成效納入書記述職評議內容。書記、校長普遍形成“黨建工作沒抓好,業務工作也不可能抓好;業務工作沒抓好,黨建工作也一定沒抓好”的共識,實現黨建、業務雙融互促,推動學校高質量發展。如杭州市持續深化“優享賦能”黨建引領行動,湖州市穩步推進“黨建365”行動計劃,紹興市創新實施“五星三名工程”,引領區域教育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全省42個縣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評估認定,創建率46.67%。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推進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浙江省將持續抓好貫徹落實,進一步優化完善協調運行機制,使基層黨組織成為學校教書育人的堅強戰斗堡壘,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全省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為浙江教育強省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陳春雷 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浙江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人民教育》2025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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